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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困境伦理学囿限抑或法学迷惑从对当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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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学困境、伦理学囿限抑或法学迷惑——从对当前经济危机的预测谈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文/陆昱【摘要】经济学研究者因为没能预测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和随之而来的席卷全
经济学困境、伦理学囿限抑或法学迷惑——从对当前经济危机的预测谈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文/陆昱【摘要】经济学研究者因为没能预测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和随之而来的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而饱受诟病,其他社会科学研究者如伦理学研究者和法学研究者也因此颇受问责。其实,无论是伦理学研究者和法学研究者,还是处于风口浪尖的经济学研究者,他们各自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都做出了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类进步的努力与贡献。但是,学界所谓的‘伦理中心主义”、“法制万能主义”和“经济学帝国主义”等学科藩篱不仅不利于本学科的发展,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在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社会现象面前,任何单学科的研究已经不能胜任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只有跨学科研究才能真正产生出超越时空的逻辑穿透力、理论想象力和现实解释力,才能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新发展,创造社会科学研究的新篇章。【关键词】经济学;伦理学;法学;跨学科研究【作者简介】陆昱,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硕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理论。一、对当前经济危机的预测的失败凸显单学科研究的缺陷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最终酿成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无数知名经济学研究者在这一‘=战”之后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到来之前并没有给予政府和公众以足够提醒和明确警告,甚至有的经济学研究者还做出了与结果大相径庭的经济形势预测,令人大跌眼镜。人们不免发问,在这场不期而至的经济危机面前,那些具有专业知识、承载社会期望的经济学研究者难道没有责任吗?他们为什么没能预测到或者只是些许估计到即将来临的经济危机呢?对经济学研究者差强人意的表现,沃顿商学院金融系教授富兰克林·艾伦(FranklinAllen)表示了不满:“他们(是指经济学研究者——作者注)不仅没能发觉危机的来临,而且明确地否认危机会发生。”面对社会各界质疑的目光和批评的声浪,就有一些经济学家引出了古典经济学的开山鼻祖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至Jlg句广为传诵的名言:在过去的五次经济危机中,经济学家预测到了十五次,以此来自我解嘲甚至自我卸责。然而,科学的预见性不单是对自然科学工作者的要求,也应当成为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必然使命。自然科学需要对自然现象的发生、发展予以准确的把握和预见,而社会科学同样需要对社会现象的未来走向、变化规律正确地判断和预测。科学的预见性是社会科学的灵魂,丢掉这个灵魂,社会科学就失去了生机与活力。马克思通过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准确预见,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人类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著名的经济学家特里芬教授曾预言二战后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必将崩溃。GAq-T/WTO法的始创者准确地预见到成员方可能在达成的涵盖协定之外采取各种规避法律义务的措施,为此设立了独特的‘不违法之诉”制度,成为现代国际法的典范。如上所言,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并通过他划时代性的巨著《资本论》‘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在本质上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问的矛盾,源于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与劳动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简言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从根本上说是源于资本主义制度。只要资本主义制度没有灭亡,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就不会消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批评庸俗经济学家用他那绝妙的供求理论来证明“生产绝不会过多”,但是实践却用商业危机来驳斥他,这种危机就像彗星一样有规律地反复出现,在我们这里现在是平均每五年到七年发生一次。‘这个规律是纯自然的规律,而不是精神的规律”,‘这是一个以当事人的盲目活动为基础的自然规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信用制度的体系特征和运作模式后得出结论,现实危机只能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运动、竞争和信用中引出。因为信用制度加速了生产力的物质上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同时,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因而加强了旧生产方式解体的各种要素。作为经济学专业研究人士,对经济危机的估计严重不足是不能用凯恩斯的那句调侃将自己的学术和社会责任轻松推卸。对于经济学研究者来说,他们在危机面前经济学洞察力的丧失其实源于他们在过去几十年的经济学研究中日益依赖数学模型,认为数学模型作为最严格的形式逻辑,完全可以推演经济的走势。殊不知这些模型只是假设市场和经济在本质上是稳定的,假设一切变量都是可预测的。同时,他们还常常忽视甚至无视其他相关影响因素,如决策市场主体的个体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研究者的专业理论水平与社会责任胸怀,社会的利益博弈对政策决策者和理论研究者的影响等等。沃顿商学院管理系的西德尼·温特(SidneyG.Winter)教授就认为,数学模型中常被摒弃的变量一般是难以衡量的因素,比如人类心理以及人们对未来的期望。而这些变量往往阻碍人们得到明确的结论。其实,经济危机不只会出现在数理模型的推演与分析中,它更潜伏于生产的唯利性、分配的失衡性和消费的两极性中,藏匿于国际上贫国与富国、社会中贫人与富人之间渐行渐远的生活旨趣和愈来愈深的心理鸿沟中。因此,要较准确地预测经济形势,除了必备的经济学知识外,还必须要具备其他领域的知识。在这场危机中,除了经济学研究者饱受诟病外,其他如伦理学研究者和法学研究者也颇受问责。毋庸置疑,无论是伦理学研究者和法学研究者,还是处于风口浪尖的经济学研究者,他们各自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都做出了促进社会进步与人类和谐的努力与贡献,虽然也有不足与遗憾。现在我们义愤填膺地去寻找责任者并对其进行口诛笔伐已经于事无补。很明显,在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社会现象面前,任何一门学科已经不能胜任对某一社会现象进行科学研究的重任,本文以下先试从上面提到的伦理学、法学和经济学这三个学科的角度分析跨学科研究的何以必须。·10·二、学科藩篱表证跨学科研究何以必须(一)伦理——“中心”或‘心中”西方大哲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Ka.t)将法理学称为权利的科学,将伦理学称为道德的科学。大卫·休谟(DavidHume)认为,科学判断的联系词是‘是”与‘不是”,道德命题的联系词是‘应该”或“不应该”。乔治·爱德华·摩尔(GeorgeEdwardMoore)曾强调,怎样给‘菩”下定义是全部伦理学中最根本的问题。对道德的大概定义,中西方其实并无多大的差别。道德,就是生活在一定物质条件下的人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中体现的关于善与恶、荣与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野蛮与谦逊等原则与规范的总合。英国《韦氏大辞典》对于伦理学的定义是:一门探讨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以及讨论道德责任与义的学科。由于伦理道德是处理社会中各种关系的某种规范和准则,它必然具有相应的社会功能。在古代中国对道德的社会功能的过于强调使得伦理学逐渐演变为‘伦理中心主义”,孔子曾有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认为,‘‘无讼”的社会只有通过他所主张的德治来实现。他强调,刑只能从外部对人们施加压力,而有只实行德治才能提高人的素质。因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还重视道德对执政的重要性,并将德治放在其他为政方法之上,‘‘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在汉武帝接受并实施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中国传统文化结构中儒家的德治思想一直占据统治地位,而其他各家的治国理政思想则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甚至逐渐消失。纵览中国古代伦理学大家的名著,遍布其中的是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性和干预性。‘伦理中心主义”实现了道德理念对社会生活产生积极影响的初衷,有利于人性的养化、人伦的培育和人际的和谐。然而人类理性是不能单独存在的,它总是在与非理性的对立中得到体现的,人类本能地有着对美和善的追求,可是却又永远也摆脱不了非理性的冲动。非理性属于人性的一部分,诚如雨果所说,人是二元的,有兽性,也有灵性。人既是天使,也是野兽。道德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在于,它主要是依靠主体的内心自觉性来发挥作用。一旦这种自觉性不足或消失,个体德行便难以实现,道德的社会功能便大打折扣,因为道德社会的维持,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性资源配置机制。因此,道德规范只有在道德主体心中为自己“立法”,由道德他律转为道德自律,或言之,只有变伦理“中心”为“心中”伦理,道德才能在塑造社会个体良善德性、形成社会群体良好德行中扮演适当的而不是无所不能的角色。(二)法制——“万能”或“无能”对道德功能过高期望破灭后的极度失望必然导致人们对“伦理中心主义”的否定,从而也相应导致对另一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问关系的规范和准则——法律在整饬社会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热切期盼。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在先秦时法学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之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尽管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不乏一些崇尚法治的思想,但也强调君王可以既不受道德的规束,也不受法律的制约,道德和法律可随其主观意志的改变而变更。君王的意志即使是错的,臣下也要坚决服从和执行。在中国古代宗法社会的强大张力下,法制亦不过是统治者维护和加固其统治地位的一种工具而已。在西方,法学的境遇似乎是别样天地。早在罗马城邦时期或帝国时期,西方法学发展其实已经脱离了原始的宗教主义色彩和伦理范畴。在东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皇帝查士丁尼亲自主持编纂了由(馇士丁尼法典》、榉说汇纂》和《:i去学阶梯》等组成的馇士丁尼国法大劬。这部法典完整地和系统地保留了罗马法的精华,对于欧洲各国的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影响。这部法典已经将道德法律及其功能差别区分得非常清楚,被恩格斯称之为“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到了近代,休谟提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认为“是”与“不是”是一种事实判断,而“应该”与“不应该”是一种价值判断,由此在逻辑上区分了法律的规律与道德的规律。此后,法律作为一种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承载着人们对秩序社会的热烈冀望和对规范生活的殷切期待。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一遇到新问题、新困惑,人们就下意识地呼吁:立法、呼吁法律强制力量的尽早介入,甚至出现用法律规制、消灭习俗的现象。他们误以为,依靠法律可以改变个人的行为甚至思想,改造整个社会。于是“法律万能主义”便因时而生,甚嚣尘上。非此即彼的两极思维可能让热情高涨的人们迎头碰上一盆冷水,“法律万能主义”的思想和活动并没有如愿实现人们对秩序社会和良善生活的美好愿望,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过多干预最终对应了中国古代思想家老子的一句话: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认为,法律对社会的制约功能是相对的,法规条令制定地太过于显著周密,反而达不到法律的初始目的,甚至可能适得其反,令社会秩序更加混乱,最终导致法律的无能。对持有“法律万能主义”观点的人来说,渎一渎马克思关于法律的这两旬论述或许大有裨益: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法律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也就是说法律作为政治上层建筑是受经济基础支配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无限夸大法律这一政治上层建筑的作用无疑是违背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三)经济学——“帝国”或“共和”1776年,亚当·斯密(AdamSmith)的杰出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出版,奠定了近现代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但此后一百多年里,经济学仍然称不上显学。随着实证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形而上学为特征的本质主义受到严厉批评。本质主义所具有的抽象性、普遍性受到排拒,实在性、个别性受到推崇。同时随着电脑功能的日趋强大,经济学研究者越来越依赖于数学模型,用它们推测各种相关经济因素如何相互作用。同时,由于研究工具的日益强大,经济学研究者甚至将他们的研究范围扩展到传统的非经济学关注的领域。1992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加里·贝克尔(GaryS.Beeker)由于创造性地运用微观经济学方法成功地分析了大量的社会学问题而获得了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贝克尔本人也成为家庭社会学的开创者。这一事例是经济学作为显学的重要象征,也是经济学所具有的强大分析功能和现实解释力的充分表现。而“经济学帝国主义”这一名词就是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斯蒂格勒(GeorgeJosephStigler)用来褒扬贝克尔成功地进行了,跨学科研究。然而,‘经济学帝国主义”这一斯蒂格勒对贝克尔的溢美之词却在不断地被误解甚至被误用。因为有一些被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经济学研究者,在他们卓有成效地将经济学研究扩大到非传统领域的同时也走向了‘普天之下,莫非经济学”的反面,引起了其他学科研究者的激烈反对。这些经济学研究者认为对经济甚至社会其他一切问题,经济学研究者给出的方案不会比其他学科研究者提供的方案差,甚至可能还要好得多。然而,经济学研究者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对数学模型的日益依赖导致了其经济学直觉的日益欠缺。沃顿商学院金融系的马歇尔·布鲁姆(MarshallE.Blume)教授对此是如此评价的:任何模型都是对现实世界的抽象,模型的价值在于用有限的变量显示事情的本质。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看法将某个重要变量加进模型,但你没法包括世上的每个变量。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不可能有适合一切时代的经济学理论,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要想把火地岛的政治经济学和现代英国的政治经济学置于同一规律之下,那么,除了最陈腐的老生常谈以外,显然不能揭示出任何东西。因此,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由于经济学研究者所面对的社会存在作为社会关系的集合,从来都是整体性和动态性的,因此,实证方法和分析工具在经济学乃至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有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价值,但其作用是有限的。认识和把握社会实在,还需要有超出实证科学以外的其他思维方式。马克思对此更是明确指出,分析经济形势,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因为经济学强调思想的过程,而数学只是一种工具和方法。把经济学纯粹数学化,把经济推理过程完全模式化,这在把经济学变成高不可攀的东西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损害经济学本身。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者杰弗里·M·霍奇逊(GeoffreyM.Hodgson)在《经济学是如何忘记历史的:社会科学中的历史特性问题》一书中强调了历史特性在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他认为经济学具有两种思维和分析模式: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的、非制度的、先验的体系研究经济学;另一种是以历史的制度来研究经济学。前者属于工具,后者属于属性。或许斯蒂格勒的一个比喻可能更有助于我们如何对待几经辗转反复而变味的‘经济学帝国主义”一词:正如医学还不能回答所有和疾病相关的问题一样,经济学家们也不能解答所有的经济问题。因此,与其提出初衷良好但事与愿违的‘经济学帝国主义”,不如提倡能与其他学科和平共处、相互促进的‘经济学共和主义”,以此来推动社会科学的跨学科研究。三、跨学科研究之可能与前景就这次全球性经济危机而言,大部分人认为是‘经济学的现象”,也有人认为是‘珐学现象”或‘伦理学的现象”,而持此类观点者往往以非此即彼的学术标签在社会科学界树立了难以逾越的学术藩篱。其实,对这次经济危机预测的失败并不能单纯从某一学科的角度寻找原因。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面对的问题复杂而多样,没有哪个问题能在单一学科的研究中寻找到解决办法,跨学科研究势在必然。跨学科研究的勃兴与发展,主要动力来自两个方面:综合性理论的产生与解决复杂的现实问题的需要;而后者是跨学科研究的灵魂和生命力所在。在跨学科研究方面,马克思和黑格尔(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是代表性人物,也为我们如何进行跨学科研究做出了光辉的榜样。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不同学科之间的融合贯通得到了充分的实现。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既有历史的忧思,又有哲学的深思,而他《法哲学原理》关于市民社会的劳动分工研究,就包含了对斯密与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经济学的批判分析。对于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做了通俗而精辟的分析,他认为学术就是人对宇宙实体的认识反映,并没有严格地分门别类。人们之问虽然因为学科差别而‘术业有专攻”,但是如果我们把这种区别绝对化,只在某一个孤立点上做学问,那么就不可能真正揭示客观世界存在的奥秘,也就不可能取得新的学术成就。他还打比方说,学术研究就像写杂文,“杂”,就是多样化。只有多种学科的互相交流,互相渗透,融会贯通,全面发展,这样才能有学习和研究的深度。日本学者沟口雄三认为,随着学术研究的发展,封闭的专业限制正在被突破,知识正在从狭窄的专业框架中解放出来,形成一些公共的研究领域,通过知识交流,达到知识共有。著名经济学家亚诺什·科尔奈(JanosKomai)指出了五种跨越传统学科界线的学术潮流和科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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