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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雷磊:本科生如何进行

来源:法学杂志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04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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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学术人物来说--尤其对于经典作者来说--我们切忌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无限仰视,另外一种是无限鄙视。 很多本科生在一开始进行研究型阅读的时候,经常会陷入一种迷茫或不知所措

对于学术人物来说--尤其对于经典作者来说--我们切忌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无限仰视,另外一种是无限鄙视。

很多本科生在一开始进行研究型阅读的时候,经常会陷入一种迷茫或不知所措的状态之中,因为他们不太懂怎么去阅读一本书。

阅读学术型的著作不像看小说一样,只是一种走马观花式的阅读,这种阅读方式只是想要从这些书中获得一些提高自身位格的表述。

能知道几句例如“头顶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或者是“法是公正和良善的艺术”之类的名言,为以后的写作添光加彩。这样的阅读其实只是一种肤浅的、浮皮潦草式的阅读。那么怎么以研究的姿态去阅读一本书呢?当然从一般性的角度来说,最大的要点就是紧密结合文本、熟悉文本,这是基础性的工作。

大体上来说,在我看来,研究型的阅读可能需要有3+1。什么叫3+1呢,这个“3”是基础性的工作,而“1”可能是提升性的工作。

第一是要去把握作者的问题即问题意识和问题背景,这个非常重要我们很多同学读了一本书后,并不明白这本书想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我们要把握作者的问题,而不仅仅是知道这本书它在做一个什么主题,或者说它给我们交代了一些什么东西,因为研究永远是问题导向的。

1.1 问题意识

第一个方面,就是要去了解作者或作品的问题意识,说白了,就是要知道这个书它要抓住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问题不是论题,论题只是一个主题,比如说我这本书做的是一个关于法概念论的主题,那本书可能处理的是一个“守法义务”的主题。光有主题是不够的,在我们研究的过程中,以及诸位在写作的过程中, “没有问题意识”是很大的一个问题。

这几年我评阅了很多的论文,包括学术十星、学术新人还有各种各样的比赛的论文,首先遇到的就是没有问题意识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就可以卡掉一半的人。有些人可能会说:“老师,我为什么没有问题意识?我觉得很有啊,很明确啊!”那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只有主题,你知道你写哪个方面的东西,但是你不知道这个主题之下真正的问题是什么。

问题意识这一点是和下面我们要讲的学术脉络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你不明白哪些问题是真正重要的,哪些问题在学说史上被提出来之后,人们针对它不断地提出有依据的回答,并且迄今为止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比如说守法义务,这是一个主题,守法义务之下有什么问题?你要把这个东西发掘出来。

因此我们不管是阅读也好,研究也好--在我看来它们是二位一体的--你一定要完成这个东西,把问题给明确出来。对于阅读一本书的过程也是这样的,什么是这本书的核心问题?当然我们这本书 「法理论有什么用」 的标题的表述就已经揭示出来了,也有的书可能没有在标题中揭示出来。

1.2 问题背景

第二个方面就是“问题背景”。要真正把握阅读对象的问题,我们还要具有问题背景意识,即这个问题为什么会被提出来。任何重要的研究一定都是有的放矢的,问题背景就是在说明所研究的问题的重要性。

有的问题并不重要,虽然它也可以被表述为一个问题;有的问题很重要,但我们已经达成共识了,不需要再进行研究。真正重要的是那些有意义的、但又没有达成共识的问题。

比如,我们今天的这本书「法理论有什么用」,想要解答“法理论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就得了解这本书的问题背景。作者在这本书的一开始就有意识地交代了德国法学教育背景下提出这个问题的背景是什么,提到了当下德国法学教育的一些实际情况。

众所周知,从某些方面来说,德国的法学教育要比我们国家的法学教育更加重视与司法考试或称国家考试 的对接,德国的司法考试是由各州主管的,但现在在各州的司法考试设计中并没有“法哲学”这门课程。这就造成了法哲学在德国只是一门选修课,而且课程情况也不容乐观。

据我了解,在德国,在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学生中,很少有人将纯粹的法哲学 或法理学 作为自己的研究选题。比如在阿列克西的学生中,几个纯粹研究法哲学的学生全都是中国人或者日本人,德国弟子大多做的是宪法。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网址: http://www.fxzzzzs.cn/zonghexinwen/2020/1104/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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