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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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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有关单位: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就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承办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40岁的年轻法律从业者在获奖年度前三
各有关单位: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就奖”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承办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40岁的年轻法律从业者在获奖年度前三年正式或公开发表的不满意作品。该奖项坚持问题导向、理论联系实际,旨在鼓励和引导青年法律工作者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深化法律研究和理论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青年法律人才创新和完善成长机制。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就奖”自2013年设立以来,已连续举办8届,今年将举办第九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工作要求
(1) 2018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期间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表的法律专着或论文;
(2) 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理论联系实际;
(3)专着正文不少于80000字,论文不少于8000字。
2.年龄要求
凡年龄在40岁以下(作者或第一作者出生于1981年1月1日以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均可申报。
如果作品的作者超过3人,应以研究组的名义申报,第一作者应符合年龄要求。
二、报名方式
颁奖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方式。
1.教育部直属高校可直接推荐单位推荐的,其他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法学会、研究会推荐。中国法学会。
2.个人申请需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提出建议。
3.评价程序及奖励
评价程序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采用集中书面评价方式。
凡获得“董必武青年法学成就奖”的作品,将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颁发荣誉证书。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以邮戳为准)。申请者需提交论文作品(专着5份,封面5份,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以及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就奖”申请表5份(含原件1份),以快递方式统一收集并报中国法学会。
请贵单位大力支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欢迎年轻的法律专业人士申报。
附件: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就奖”报名表
上海市法学会
2021年7月4日
(联系人:王健,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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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网址: http://www.fxzzzzs.cn/zonghexinwen/2021/0707/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