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南财与社科院法学所联合推出个人信息保护“守

来源:法学杂志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10-1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南财集团与社科院法学所共同推出“守门人”社会责任指标, 旨在为大型平台提供细则上的指引,引导大型平台在社会责任报告中针对“守门人条款”的原则性规定形成相对具体、细化

南财集团与社科院法学所共同推出“守门人”社会责任指标,旨在为大型平台提供细则上的指引,引导大型平台在社会责任报告中针对“守门人条款”的原则性规定形成相对具体、细化的标准,以完成向社会公众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披露义务,履行数字经济发展时期的守门人义务。

南财合规科技研究院长期关注个人信息保护议题,持续跟踪报道立法进程、监管动态,反映公众呼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于2018年国内首个建制性的网络与信息法领域的专门研究机构——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值此《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将推出由南方财经集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共同组成课题组研发的“守门人”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守门人”平台社会责任履行从此有了度量尺。

“守门人”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严格依照现有法律法规,围绕大型互联网平台所承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分为制度体系、组织架构、合规实践、平台治理及社会责任报告五个一级指标,对应平台处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不同语境。

不过,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守门人”企业应如何进行制度体系搭建,如何制定平台规则,如何披露个人信息保护方向的社会责任报告?这些问题尚未得到明确答案。

制度体系一级指标既包括平台的隐私政策、个人信息分类管理机制等需明确公告的制度。

合规实践一级指标下,针对企业对用于的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传输、出境等具体环节进行了细化,同时在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对公众权利实现的响应等方面设计了细化指标,贯穿了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全流程。

组织架构方面,主要针对大型互联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的工作架构以及独立监督机构设置细化指标,包括企业内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部门、负责人等披露,以及是否设立独立监督机构、外部监督成员比例、选聘程序等。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以4个款项200余字,规定了“守门人”平台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以期抓住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和核心环节。按照58条要求,“守门人”平台需“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制定平台规则”,对严重违法的平台内经营者停止提供服务,并且要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平台治理方面对平台的规则设计和治理实践等方面入手。

法律实施已近一年,目前来看大型平台企业仍难以进入“守门人”角色。

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实施一周年。作为中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创设了“守门人”制度,对于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拥有巨大用户数量的企业,要求其在自身恪守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同时,也应承担“守关者”的角色,对平台治理负有特别义务,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该指标体系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参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的权威专家力量和丰富理论资源,基于南财合规科技研究院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长期垂直的关注,综合大型互联网平台在过去一年中有关个保法的行动实践,以提升本套指标体系的学术合理性和实践可行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俊 实习生 张玲 北京报道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社会责任报告项则围绕企业发布的报告本身内容做出了方向上的参考,包括企业相关诉讼纠纷情况的披露等等,报告发布的时间和发布渠道的便捷程度同样也是纳入体系的重要指标。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网址: http://www.fxzzzzs.cn/zonghexinwen/2022/1017/1146.html



上一篇:世界精神卫生日丨家长辅导功课时如何控制情绪
下一篇:法学期刊数据库(《法学杂志》)

法学杂志投稿 | 法学杂志编辑部| 法学杂志版面费 | 法学杂志论文发表 | 法学杂志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学杂志》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